(一)辦公室(黨辦)。負責學院文電、會務、接待、督查、機要、檔案、保密等日常工作運轉。負責黨的建設、思想政治、意識形態和工青婦等工作。負責學院紀檢、內部審計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。負責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。
(二)教務部。承擔教學工作的綜合管理。負責學院教學設計工作。負責培訓班次招生計劃、辦班聯絡、開班前期協調和培訓費用結算工作。承擔學院專職、兼職、外聘教師的培訓、管理、聯系和落實工作。
(三)培訓部。承擔各類班次學員培訓的組織實施工作;跟蹤培訓計劃的實施。協調培訓計劃實施過程中的有關事項;承擔學員的思想政治工作。負責學員的日常管理及有關活動的組織實施工作。
(四)教學科研部(太行精神研究中心)。承擔學院教學、科研、課程開發、咨詢工作。做好教學科研,組織編寫教材、教學參考資料。組織科研課題與項目的申報、審核和成果管理等工作。負責院刊及有關刊物的編輯工作,開展干部教育培訓研究與創新等工作。組織協調專職與兼職相結合的太行精神研究隊伍。負責落實太行精神的研究和教學工作。負責紅色資料庫的建設與開發工作。組織出版太行精神研究系列成果。
(五)對外宣傳聯絡部。負責學院對外宣傳、對外聯絡工作。負責聯系委托培訓和國內外合作班次和學員。負責培訓市場開發和學員回訪等工作。負責與其他培訓機構協調、合作和交流的具體事宜。負責學院宣傳工作。負責學院公眾號、信息編發工作。負責影視音像、多媒體資料管理。
(六)人力資源部。負責學院干部人事、機構編制工作。負責學院工作人員的招錄、任免、調配、工資、考核、獎懲、交流、教育培訓等工作。負責職稱評聘、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。
(七)財務部。負責財務管理工作。負責擬訂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。編制年度經費預算,做好年度決算工作。承擔編制培訓管理經費預算工作,進行經費使用和管理。承擔干部職工社保的基數核定、繳費單打印、繳費工作。
(八)行政事務部。負責政府采購、國有資產管理、安全保衛等工作。負責學院交通運輸、水電氣暖供應等工作。負責學院基建、維修、消防等工作。負責學院工作人員和學員的辦公、住宿、餐飲安排事宜。承擔教學、科研和辦公信息技術保障工作。負責學院安全保衛、消防安全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。
事業單位的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群團組織負責人按相關組織章程規定配備。